曾隨之謎的終局----------“曾隨一家”說的破滅(曾即曾,隨即隨)

 

1978年驚天地動的曾侯乙墓的出現人間,緊跟著就產生有關為何先秦金石竹帛及古籍裡只見“隨國”而不見“曾國”,而且此一“曾國”地段又與史籍裡的“隨國”有所重疊,於是李學勤首先主張“曾隨一家”,即曾即隨,隨即曾,兩國異名而同實。但是,後來出土的古文物裡反而也見到了“隨”的文物,而且更令“曾隨一家”論者睡不好覺的,就是出現了出土文物裡竟然有曾隨兩個國同時出現在一個古墓或一件古文物上,而且這個古文物銘文上顯示的是一位楚王公主以媵的身份陪嫁到隨國後,某種原因之下,又回到了楚國,而下次就再正式嫁給曾國國君當皇后去了。

 

其實,1994年新蔡葛陵楚墓竹簡出土,即有記載“鄭憲習之以隨侯之……”的文字,當時研究者陳偉亦曾主曾或即曾,隨即隨有據。

 

不過,2009年,為了維護曾隨一家說,於是在曾侯與墓出土了一套編鐘,上有了偽銘文,即所謂的曾侯與編鐘的偽銘文,把《左傳》的記隨國事件,改名為係曾國事件,而偽造成曾國事件寫在偽銘文,以便證“曾隨一家”說一定要成立。而此曾侯與編鐘上的偽造銘文,已於〈從“伐武之表”證曾侯與編鐘的假銘文之偽〉、〈曾公求鐘銘文及曾侯與編鐘銘文係今人偽造考辨(續)——錯抄姒姓曾國器銘文“克狄淮夷,印變繁陽”而誤〉二論文裡揭露偽銘文寫手因學術水平欠佳而出現失誤被發現是今人主張 “曾隨一家”說者主使偽造的。

 

但好事多磨,在《江漢考古》2011年第4期發表了曹錦炎的《曾、隨二國的證據——論新發現的隨仲嬭加鼎》一文,曹錦炎表示因為隨仲嬭加鼎有銘文:

 

“唯王正月初吉丁亥,楚王媵隨仲嬭加飤緐。其眉壽無期,子孫永寶用之。”

 

明白講者楚王公主陪嫁到隨國的嬭加去作仲氏,但此一嬭加(姓楚王家姓嬭,而名加)的女子,後來嫁給曾侯寶當夫人,則先陪嫁了隨侯,再嫁曾侯,曾與隨不就是兩個不同的國家了。此論述十分站得住

 

此堅如磐石之證據,遂導致“曾隨一家”說者內心盤算還是得新證據再打回去,那麼,還是得靠出土文物了,也就是,如果“曾隨一家”論者一定要勝利,那麼一定得要有出土文物上面寫上有關明確曾隨一家的文字出來,果爾,馬上又天人感應了,偽文物又出土了,那就是馬上2011年你曹錦炎講出曾不是隨,隨不是曾,準備出土個文物打臉,在2013年馬上在隨州文峰培出土了一些文物,裡面安排了曾及隨的文物同處一墓裡,用這種方法再證曾即隨,隨即曾,於是曾隨一家”說又再成立了。在該M21墓裡,不但有“隨大司馬嘉有之行戈”,而且還有“曾大司馬國之行鼎” “曾大司馬伯國之行簠”等,來證明曾及隨的器物共治一爐,不過,明眼人即可看出這是人為安排的。否則,不管是曾經曾是隨,或隨曾是曾,則把前一故時之名的隨或曾之物當然己廢棄不用,應不會置於一墓裡。而且,此究竟是何墓,為何把不相干的大司馬,曾或隨國別人的器物,擺在死者墓裡,難不成他有收藏大司馬們的器物的喜好嗎?人偽痕跡只要有學力者,一看就出來。

 

而且,偽力還得再加強,一舉消滅所有主張曾隨非一國之見解,於是狠招出來了,在2019年所謂的嬭加墓裡出土了那個曾侯寶夫人嬭加的生前器物,如銅缶,銘文有『隨仲嬭加』以先呼應2011年曹錦炎所見所論,而因係置於曾侯寶墓中,當然曾隨即一家。再出土了編鐘,叫做嬭加編鐘,上面亦有真偽可疑的銘文。

 

而且持續發力,同年曾公求夫人漁嬭墓裡也出土上有銘文“唐侯制隨侯行鼎”,來表示唐國人也稱曾國為隨國。同時,再造編鐘偽銘文,即所謂2019年出土,而於《江漢考古》2020年第1期由郭長江、凡國棟、陳虎、李曉楊共同執筆的《曾公求編鐘銘文初步釋讀》,發表了湖北隨州棗樹林棗樹林M190的為曾公求及夫人墓內隨葬有所謂的曾公求鐘,其上也是偽造銘文,此於〈曾公[田+求]鐘銘文係今人偽造考辨——從“毫社”及非用金文慣語證〉、〈曾公[田+求]鐘銘文及曾侯與編鐘銘文係今人偽造考辨(續)——錯抄姒姓曾國器銘文“克狄淮夷,印變繁陽”而誤〉 兩文皆已明證其係今人所偽。該偽銘文造者的目的,即來證明所謂曾國的先祖在周初就已受封,且還助西周天子伐淮夷,打通金錫通道,却拿著另一姒姓曾國的曾侯[雨+黍]的簠上的銘文錯抄所致。所以,“曾隨一家”說者都是拿了後來造出來的偽文物及或按排隨曾文物同處一墓的方式來證見“曾隨一家”為真。


由以上的概述,以見曾即曾,隨即隨,其實,從隨仲嬭加鼎及其中的“楚王媵隨仲嬭加”一語即可看出“曾隨一家”說就算造再多的偽文物也不能抹殺史實,曾即曾,隨即隨。“曾隨一家”說在偽文物被揭露之下,可以休矣。(劉有恒,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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