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伐武之表”證曾侯與編鐘的假銘文之偽
1978年出土的曾侯乙編鐘,留下了一個未解之謎,那就是所謂的“曾國,史書上未見,但同址卻有一個“隨國”,到底兩者是否即同一個,李學勤力主曾隨即同一國,但苦無出土實證。不過,有需求就一定會有賣點及利點,所以如果能出土一個金石,上刻著證明曾國即是隨國的明文,那麼李學勤等人的主張不就應驗了,而“走出疑古時代”更可高歌猛進了。
因而,在2009年湖北省隨州市文峰塔1號墓就出土了一堆號稱是曾侯與的墓葬,到了五年後,終於文物都處理好,塵埃落定了,可以發表交待了,於是《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就公佈了2009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在隨州市文峰塔墓地搶救發掘的兩座東周墓(M1、M2)中出土的遺物,其中,M1所出編鐘係曾侯與編鑄十件以上,其中三件鑄有幾組較長的銘文,驚天動地,果真,這個墓解開了夢昧以求的曾隨即同一國的企求,而且似乎使人對瞭解曾國的的來源及歷史有些看頭了,
在所謂A組的兩個編鐘M1:1及M1:2加上曹錦炎公佈銘文殘片合併起來,全部有180多個字的銘文如下:
『唯王五月,吉日甲午,曾侯與曰:伯適上諤,左右文武,達殷之命,撫定天下。王遣命南公,營宅汭土,君此淮夷,臨有江夏。周室之既卑,吾用燮就楚。吳恃有眾庶,行亂西征南伐,乃加于楚。荊邦既殘,而天命將虞。有嚴曾侯,業業厥聲。親敷武功,楚命是請。復定楚王,曾侯之靈。於穆曾侯,壯武畏忌,恭寅齋盟,伐武之表,懷燮四方。余申固楚成,改復曾疆。擇予吉金,自作宗彝。龢鐘鳴皇,用孝以享于予皇祖,以祈眉壽,大命之長,其純德降餘,萬世是尚。』
其中的稱謂零亂,不合先秦金文之式,及為交待曾國即《左傳》的隨國而加上的史事有故意之嫌,今先不論,但一見內中有『伐武之表』四字,乃如此不通的今人語句,就了然於心了,即知,就算編鐘為真出土物,但銘文也是出土之後加上去的,以當作證明曾隨係同一國之用。關於『伐武之表』四字,有研究者泛泛讀過,謂『指曾侯武功顯揚。』
但有研究者董珊看出此四字有問題:『“伐武之表”謂使用武力的模範。“伐”字常見義為“往伐”,在此是不合適的。另一義是自稱其功,在銘文中恐怕也不合適。我覺得銘文中“伐”與“武”可能是近義連用。』不過,但也意會不到原來是今人水準低下者寫的偽銘文。
因為,一如吾人在辨《上博七偽簡《吳命》“以廣東海之表”而露偽—上博一《緇衣》及三《彭祖》並偽》一文裡所說的:
『有研究者覺得,此句是表示「以廣東海之表」,猶言「表東海者」,是說用此擴大楚國在東海地區的表率地位,其所參考的是《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表東海者,其大公乎!』的三國東吳及西晉杜預注:『大公封齊,為東海之表式。』而沒去考慮這個“表東海”與“東海之表”的“表”字根本意義不同。“表東海”的“表”,以今日文法而言,是動詞,可以有“表式”、“表率”之義,但是“東海之表”的“表”是個名詞,而其意義,就是“表”字的古意,指衣服上的毛,或東西的外表層。而且,這個做為名詞的“表”,和海相關的有個辭叫“海表”的,今天,偽簡《吳命》的所謂“東海之表”也就是指東海的“海表”,那麼“海表”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指海邊,即海與陸交界的海岸邊。
一如吾人曾在論郭店偽簡《太一生水》因為用了“地不足於東南”則知係今人所偽的文(《郭店楚簡偽簡《太一生水》“地不足於東南”則知係今人所偽》)中所指出的,古人認為“地不滿於東南”,因為地與海共佔了下土,而天上則本是天所佔,後來因為天柱折,所以“不足”了,而海永遠佔有了下土的一部分,所以只有“不滿”佔下土,而不會是“不足”,因為地本來因和海共有東南下土,原本就“不足”。一樣地,“海表”就是地和海的分界,“海表”一直都在,不會被“廣”(當然,不能算上後世填海造陸,或海平面上升等)。因而,不會產生因為楚國的武力攻滅了靠東海的吳國,於是“海表”就會“廣”了,是土地的廣而不是土地佔有海的面積變廣了。於是,今日作偽本的寫手,沒有查清楚名詞的“表”和動詞的“表”是不同的,而拿來混用亂用,於是以為『以廣東海之表』,和《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表東海者』是一個意思而用上了,其實,差遠了,卻因學力不濟而不辨此差,難怪乎造出的偽簡那麼容易被看出其偽,因其在大學碩博所修文法水準欠佳之故。
而“海表”之用,如《尚書•立政》:『以陟禹之跡,方行天下,至於海表,罔有不服。』由是可見,“海表”是用“至於”來表示,武力到逹了海邊。
而所謂”表東海”的用法,同於《國語‧吳語》:『今君掩王東海,以淫命聞於天子』裡的“王東海”, ”表東海”指“表率於東海”;“王東海”者指稱王於東海”,“表”及“王”皆動詞。
再看一看上博七偽簡《吳命》裡的“以廣東海之表”,吾人可簡化之,刪去“東”字,作“以廣海之表”,而“海之表”即是“海表”,於是“廣海之表”即“廣海表”,但吾人前指出,“海表”就確定在那兒,不能“廣”,於是如要廣己國的國威於東海,那麼就不能用上博七偽簡《吳命》裡的“以廣東海之表”,而該用的是如“以至於東海之表”(仿《尚書‧立政》格式),或“以逹於東海之表”(仿《尚書‧禹貢》“逹於河”之格)。』
也就是說,今天這個曾侯與編鐘上的銘文『伐武之表』予以分析之下,“武之表”即“武表”,但“武表”究竟應當何義?或指武力的邊界?但去“伐武表”又當何義?是去討伐武力的邊界?或是去討伐到了武力的表面?或者無腦認定『指曾侯武功顯揚。』但依吾人前對”以廣東海之表”的分析裡,己舉證先秦之使用表者,若以之當名詞用,一如現今曾侯與編鐘的偽銘文裡的『伐武之表』的“表”字,只有邊界之義,於是,一看此一所謂先秦有知識的貴族寫下十足不通的銘文,正見其實是今人所偽刻於出土編鐘上的,所以因為不明先秦文字用法,而出了低級失誤以致於露出係今人所偽的自招了。至於其他有關此些曾侯與編鐘係偽銘文之證於別篇續論。(劉有恆,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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